- 咨 询 热 线:029—84777777
- 举 报 电 话:029—84777300

陕西省省级职工医保住院须知
一、 医保住院审核办理流程:
参保患者先在病区办住院,再办医保。需持身份证、住院证、医保卡或社保卡、门诊就诊病历到医保办审核登记。急诊及节假日住院患者,次日在所住科室借出住院证到医保办补办审核手续,最长不超过72小时。
二、医保住院押金缴纳规定:
医保患者首次应交押金1500元,以后根据病情按费用的50%续交押金。
三、床位费支付标准:
A类床位费(含独立卫生间):40元/每床日
B类床位费(不含独立卫生间):32元/每床日
医疗照顾人员:100元/每床日
超出的费用由个人自费
四、出院结算政策
1、起付标准(门槛费)
第一次住院850元、第二次住院660元、第三次及以上住院400元
2、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个人先行支付5%
3、超出医保用药范围的药品以及服务设施的费用全额自费
4、个人支付比例
陕西省医保 |
三级医院支付比例 |
在职 |
13% |
退休 |
11% |
共 1 条,当前第1页 / 共1页
上一条:  陕西省省级职工医保门诊政策
下一条: 陕西省省级职工门诊慢性病和公务员..